各部、处、室,各学院(部):
为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建设,突破一批制约我市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经研究决定,启动2025年绍兴市“三位一体”攻关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
(一)产学研协同攻关项目
围绕重大国家战略实施、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和“315” 科技创新体系战略领域、主攻方向及其他符合我市发展的产业领域。重点支持由绍兴市E类及以上人才领衔,科技企业牵头,联合高校院所实施的产学研协同攻关项目。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需建有市级及以上研发平台,成立未满 2 年的企业、共建研究院不受此条件限制。
2.项目负责人一般为绍兴市 E 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
3.项目总投入不少于500万元。
(二)前沿领域项目
重点支持我市前沿领域(量子计算、脑机接口、人形机器人、深空深海深地探测、未来网络)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申报单位不设限制条件,项目总投入不少于50 万元。
“三位一体”攻关专项对45周岁以下青年人才申报的项目,以及有望实现进口替代技术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二、组织方式
产学研协同攻关项目采用“揭榜挂帅”制申报;前沿领域项目支持“揭榜挂帅”制、自主申报两类形式申报,可结合实际任选一。
1.自主申报。申报单位聚焦攻关支持方向,自主申报科技项目;
2.揭榜挂帅。按照“发榜、揭榜、评榜、奖榜”的流程,完成 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
(一)发榜。市内创新主体在“绍兴市科技创新揭榜挂帅”平台(http://ypt.kjj.sx.gov.cn/sxjbgs/)自主发布技术攻关需 求榜单。
(二)揭榜。支持全球高校院所、企业、创新团队等揭榜。需“揭榜方”主动联系“发榜方”,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后视为揭榜。
(三)评榜。由“发榜方”申报项目。市科技局按照科技项 目管理办法组织专家评审。
(四)奖榜。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择优确定立项项目,并给予财政扶持。
三、经费扶持
经评审立项的项目给予财政资金扶持,单个项目一般扶持不超过150 万元,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财政经费采用分期拨付的方式,立项后首拨 60%。滨海新区、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的立项项目,市、区各承担 50%补助经费;诸暨市、嵊州市、新昌县的立项项目按照属地政策保障。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在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运行管理规范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和企业等,不包括政府行政机关。
2.申报单位应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拥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科研、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是申报单位在职人员。
4.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均应在单位财务系统独立建账核算研发费用。牵头申报单位自筹出资不少于项目总投入的 60%。
5.申报单位和负责人近 2 年内(申报截止之日前)无科研失信 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企业提交“信用浙江”(https://credit.zj.gov.cn/)的《专项信用报告》等相关证明。
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6.同一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不超过1项。同一企业、科研院所 申报产学研协同攻关项目不超过1项,省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产学研 协同攻关项目不超过 3 项。在研项目限额按照《绍兴市科技计划与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绍市科〔2022〕50 号)第十六条要求执行。
7.项目实行限额推荐,限额1项
五、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通过“绍兴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ypt.kjj.sx.gov.cn/)向属地科技部门或归口管理单位申请实名注册,在线填报项目申请表,上传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经费预算、承诺书等材料(揭榜挂帅制及合作实施项目需上传联合攻关合作协议)。可行性报告等材料格式可通过申报系统下载。
揭榜挂帅制项目需在2025年4月 29 日前完成发榜。项目申报网上受理时间为2025年4月 14日至 2025 年4月22日,逾期不再补报。
六、注意事项
1.已获得各级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或 内容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不同类别计划或专项。
2.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 2 年,涉及医药等领域或其他有 特殊要求的项目可放宽至 3 年。合同书约定的研究内容、主要指 标等须与申请书保持一致。
七、联系方式三、联系方式
徐梦迪 89114084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科研处
2025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