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处、室,各学院(部):
根据工作安排,2024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省市合作”课题(以下简称“省市合作规划课题”)、绍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重点课题)(以下简称“市规划重点课题”)申报工作自即日起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践行“真”“情”“实”“意”总要求,不断推进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和考察绍兴重要指示精神,锚定绍兴“谱写新时代胆剑篇”的历史使命和战略目标,聚焦市委关于“五创图强、四进争先”的重点工作部署,推动形成一批有价值的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成果,为绍兴勇闯中国式现代化市域实践新路子提供智力支撑。
二、课题类别
此次申报的课题分为省市合作规划课题和市规划重点课题。其中,省市合作规划课题不设课题指南,申报者可参考2024年度绍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课题指南,也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研究专长自主选题,自由申报。按省社科工作办的统一要求,由市社科工作办组织课题申报、评审工作,省社科工作办审核后立项发文,课题级别为省规划一般课题。
市规划重点课题分为指南课题、基地智库(学会)专项课题、思政(马克思主义)专项课题、地方特色课题。指南课题是根据绍兴市2024年度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而确定的研究选题。《课题指南》(见附件一)提供了本年度全市社科研究的主要方向和重点领域,以供申报者在确定研究方向和重点时参考,选题须注重研究内容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课题指南》的具体条目只列出研究系列的范围和重点,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研究专长确定研究方向,细化具体题目,选择不同的侧重点进行申报。基地智库(学会)专项课题要求各单位体现集群研究和系统研究的优势,结合研究特色和研究方向进行选题,突出问题意识,体现战略性、操作性。思政(马克思主义)专项课题面向社会各界思政工作者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者,主要围绕马克思主义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进行系统化、学理化阐发解读;围绕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的关键问题,加强课程思政、队伍建设等方面研究;深入分析当前社会思潮发展动向,研究如何巩固壮大主流意识形态,有力有效开展意识形态斗争等。地方特色课题重点研究最具绍兴地方特色的学科和项目,要求课题选题偏重于基础理论性研究,力求开展居于学科前沿的原创性研究。
三、申报对象和要求
1.省市合作规划课题的申报对象为:绍兴市辖区内除部、省属本科院校之外的高校、党校、社科院等教学科研单位的青年学者。对青年学者的界定:35 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学者和35-40 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未获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学者。同时,申报人有在研省部级及以上社科课题未结题的(截止到本通知发布之日,以结题证书日期为准),或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等被撤题或终止,或有其他科研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且尚在申报资格限制期内的,不得申报。
2.市规划重点课题的申报对象为:绍兴市社联下属学会、研究会,在绍高校、党校、社科院、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及相关单位科研人员。基地智库(学会)专项课题仅限于市级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新型智库联盟成员单位、市社联下属学会、研究会的相关科研人员申报。市级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新型智库联盟成员单位、市社联下属学会、研究会相关科研人员,在定向研究课题外,可以申报其他类课题。申报人有在研市规划重点课题未结题的(截止到本通知发布之日,以结题证书日期为准),或有其他科研信誉不良记录尚在申报资格限制期内的,不得申报。
3.课题申报者(负责人)须保证所申请的课题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以已有相同或相近内容成果(含博士、硕士论文)或其他在研课题,申报核心研究内容雷同的课题。凡在课题申请中弄虚作假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申报与立项
1.申报者(负责人)可同时申报省市合作规划课题和市规划重点课题,但不可同时立项,须在附件二申报表中明确申报课题层级。申报者(负责人)在申报市规划重点课题时只能申报1项课题,参与其他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项。各类课题统一申报,梯度评审。
2.各申报单位、个人须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经推荐单位审核签章后送交绍兴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根据申报课题的课题论证情况进行初审后,提交专家组进行价值评估。
3.省市合作规划课题立项总数不超过20个。每项资助研究经费参照省规划课题一般项目执行。最终成果形式须为著作或论文,完成时限一般为3年(具体根据立项文件确定)。课题的中期管理、结题等由省社科工作办负责。课题结项要求参照《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4.市规划重点课题研究成果形式可为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所有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或报送领导和相关部门时均须注明:本文(本研究报告)系绍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最终研究成果(或阶段性研究成果)和项目编号。
其中,立项为指南课题、思政(马克思主义)专项课题、地方特色课题的,择优选取若干项给予经费资助,经鉴定合格结题后一次性结付,资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政、财务制度的规定。资助课题中属于应用对策类的,须在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其他类别课题要求在1-2年内完成。
立项为指南资助课题、地方特色资助课题、基地智库(学会)专项课题的,课题完成后按规定及时报送完整结题材料外,还需提供成果要报1份(《成果要报》应简要叙述该成果最有价值、最能引起学界或领导关注的主要观点及其论证、社会评价,字数3000字左右)。
五、申报时间和申报材料
1.课题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逾期恕不受理。
2.申报时需提交电子版《申报表》(见附件二)《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三),活页内容不得出现申报者的姓名及工作单位,一律以PDF格式提交至科研处。不再收取纸质版申报材料,相关格式要求见附件四。
3.申报材料由部门统一送交的,请填好《部门汇总表》(电子文档,见附件五)连同申报材料一起提交。
科研处联系人:干琦 联系电话:89114084(534084)
附件:1. 2024年度绍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重点课题)指南
2.2024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省市合作”课题、绍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重点课题)申报表
3.2024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省市合作”课题、绍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重点课题)论证(活页)
4.2024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省市合作”课题、绍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重点课题)申报材料提交格式要求
5.部门汇总表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科研处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