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做好2019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9-01-17浏览次数:282

各部、处、室,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开展2019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1.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

2.省自然科学奖

3.省技术发明奖

4.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二、推荐方式

1.单位推荐:各推荐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坚持好中选优,推荐本学科、本行业、本地区、本部门的优秀项目(人选),原则上推荐数量不限。

2.专家推荐: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每人可推荐所熟悉专业的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候选人或省自然科学奖候选项目1名(项);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及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获得者3人以上可共同推荐所熟悉专业的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候选人或省自然科学奖候选项目1名(项)。推荐人须独立撰写对所推荐项目的评价意见。专家推荐项目(人选)推荐号请与我厅联系取得。

三、推荐单位(专家)基本要求

推荐单位(专家)承担推荐、答辩、异议处理等主体责任,严格依据标准条件推荐,推荐项目须符合《奖励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的推荐要求,同时符合浙江省科技厅《关于2019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注意事项的通知》(浙科发成〔2018163号)规定的基本条件。推荐单位(专家)应对推荐项目及推荐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浙江省科技厅将在各公示环节公示候选项目(人选)及其推荐单位(专家),建立推荐单位(专家)信用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

四、推荐书填写要求

推荐单位(专家)须登录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网址:https://pm.zjsti.gov.cn/lib/cgdefault.html如有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0571-8511801185111186)在线填写、提交和推荐,要求客观、准确、完整、真实填写。“学科分类名称”请慎重准确选择,此项作为评审分组和选取专家的依据,请根据推荐项目(人选)的主要科学发现、技术发明、科技创新在推荐系统中选择相应学科,最多可选择三个,请按重要程度依次填写。

《工作手册》明确了省科学技术奖推荐材料形式审查内容和补正清单。对形式审查不合格、符合《工作手册》规定补正内容的,我厅通知推荐单位、专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正(将在推荐系统中提醒),逾期不予受理。补正材料须与推荐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相对应。补正材料单独建档,原推荐材料不允许修改。

五、推荐前公示

申报的项目(人选)将进行推荐前公示。学校将根据要求进行公示,公示内容按照《2019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附件1,以下简称《工作手册》)的要求执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人选)方可被推荐。

推荐前,学校和候选项目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员所在单位的公示网页截屏图片或公示照片应在推荐系统中分别上传,供推荐单位(专家)审核。同时,推荐单位公示网页截屏图片须在推荐系统中上传。

六、材料填写及提交时间

请申报人按照《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和《工作手册》要求填写材料,如有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请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2)。

申报人只需在2019212日前提交项目(人选)材料(电子版)(附件1和附件2),公示结束后,申报人再于310日前完成推荐书的在线填写和提交工作,学校将于315日前报送学校公函和推荐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七、相关纪律要求

1.对重复报奖、拼凑“包装”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对造假、剽窃、侵占他人成果等行为“零容忍”。对违规的责任人和单位,记入科研信用不良数据库,视情节轻重给予公开通报、限制参与省科技奖励活动、限制申报各类科技计划等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

22019年度推荐的项目(人选)一般不予撤回,需由推荐单位(专家)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浙江省科技厅同意才能撤回。

  

科研处联系人:马牧原

联系电话:89114086

邮箱:302901275@qq.com


附件:1. 2019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附件1 2019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doc

2. 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2 回避专家申请表.doc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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