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8年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8-06-26浏览次数:132

各部、处、室,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8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8]111号)”文件精神,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8年中期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1.2016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2.2015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7年中检或中检未通过者。

二、中期检查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检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1篇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中期检查材料填报办法

1.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简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中后期管理系统”现已开通,请项目负责人登录教育部社科司主页,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中检报告书》(详见附件1),在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信息及重大事项变更信息(需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项目填报),再由科研处对中检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在线打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简称《中检汇总表》)后上报。

四、报送材料

1.《中检报告书》原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2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五、在线受理中检材料截止日期

2018年7月5日。各部门同时报送中检纸制材料。

六、中期检查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2015年立项的一般项目未参加2017年度中检或中检未通过的,此次必须参加中检。

2016年立项的项目,因故不能参加中检的,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检;本次中检审核未通过的,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检。

  

科研处联系人:干琦     联系电话:89114084

  

  

附件: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第二学期-中期检查-教育部一般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doc

2.2018年度需中检的一般项目一览表

中期检查-教育部一般项目-2018年度需中检的一般项目一览表.xlsx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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