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处、室,各学院(部):
为切实加强省社科规划课题管理,严肃科研纪律,推动课题负责人按期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根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课题管理规定,省规划办现决定对2012-2014年立项逾期未结项的课题进行清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2—2014年立项,至今未按计划结题的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二、具体要求
清理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4日。
请有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本部门的相关结题材料汇总后统一递交科研处。届时未提交达到结题条件课题材料的,省规划办将作撤题处理,并按相关课题管理规定,不再拨付预留经费,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课题。列入清理范围的课题原则上不得提出延期申请,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科研管理部门同意后报省社科规划办审批。
各类课题结题条件和报送材料要求,见《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结题手续》(网址http://ky.yxc.cn/2012/1012/c880a11912/page.htm)。
本次课题清理特别是撤题情况将与课题立项工作挂钩。请各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省社科规划课题的管理,重视课题清理工作,督促课题负责人发扬优良学风,珍惜学术声誉,在规定时间内拿出高质量成果。
2012-2014年未完成结题的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清单另行通知。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科研处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