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东北亚研究中心2018年度招标课题公告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8-04-04浏览次数:279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东北亚研究中心2018年度招标课题公告


遵循党的十九大建立文化强国的精神,按照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关于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推进内涵建设,以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为依托,以资政服务为宗旨,全面服务国家和地方对外战略需求”的指示,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东北亚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竭诚面向校内外研究者征募研究课题,并对立项课题予以经费资助。

一、招标课题

(一)本次招标课题设1项重点课题和5项一般课题,题目可参照选题指南自拟。选题指南如下:

1.习近平东北亚外交思想研究

2.一带一路战略下全方位推进东北亚区域合作的思路和建议

3.东北亚区域安全焦点问题研究

4.日韩朝政局与社会动态研究

5.日韩对华经贸政策及在华日韩企业动态研究

6.在浙日韩企业动态调查

7.日韩朝人文特征与社会变迁史研究

8.东北亚关系史研究

9.历史上的浙江与日本

(二)课题经费:重点课题每个项目资助金额5万元,一般课题每个项目资助2万元。

(三)与招标课题相关的活动和规定:

1.招标课题立项后,研究中心按项目管理要求与项目负责人签订合同书或任务书。

2.招标课题经费由研究中心按项目任务书、经费预算和任务执行情况,按立项50%、结题50%拨付给主持人。

3.校外学者的立项招标课题,课题成果的作者单位署名为“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东北亚研究中心兼职(或客座)研究员+作者单位”。

4.学校不再给上述课题配套经费。课题成果的论文可以计算学校重点学术工作量奖励;课题成果的专著如果不以研究中心经费或学校出版基金、学科经费出版的,可以计算学校重点学术工作量奖励。

二、投标要求

(一)课题负责人应具备条件

重点课题负责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高校或高等研究机构的任职经历,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公认的学术成就和丰富的政策研究经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能担负科研工作组织指导职责。

同一课题负责人只能投标一个选题,且不应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招标的其他选题。

(二)投标材料要求

所有课题投标者须按本《公告》发布的课题指南投标。投标者须按《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东北亚研究中心课题招标应标申请书》的规定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文本简洁、规范、清晰。

三、成果要求

(一)完成时间

从立项批准时间算起,重点项目立项在研时间为2年,一般项目立项在研时间为2年。逾期一年不结题的,作撤题处理,并由学校收回剩余经费。

(二)成果形式

重点项目结题成果为2篇核心及以上期刊论文(浙大版)(一级出版社出版的不少于20万字的学术专著可冲抵1篇论文,且仅限冲抵1篇)。一般项目结题要求为1篇核心及以上期刊论文(浙大版)。对策研究项目可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权威报纸文章、省部级以上采纳的政策建议或调研报告结项。

(三)成果归属

课题成果所有权为浙江越秀外国语东北亚研究中心,课题成果发表时需署明项目来源与项目编号。

四、时间安排

(一)投标者下载附件《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东北亚研究中心课题招标应标申请书》和《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东北亚研究中心招标课题应标申请书活页》,于2018年4月25日前将填好的《申请书》和《活页》电子版直接交送中心科研助理邮箱。

联系人:徐晨

电话:15957550192

邮箱:744727522@qq.com

申请者的《招标应标申请书》经中心学术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者,签订立项合同。

  

附件:1.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东北亚研究中心招标课题应标申请书

      2.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东北亚研究中心招标课题应申请书活页

附件下载↓

浙越外发〔2018〕52号 关于印发《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东北亚研究中心2018年度招标课题公告》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