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布】关于公布2017年度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8-08浏览次数:70

各部、处、室,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社科联《关于公布2017年度省社科联研究课题和出版资助立项项目的通知》(浙社科联发[2016]21号),2017年度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立项结果已经公布,我校东语学院王宗杰老师主持的项目《新媒体时代下的日本涉华报道与舆情研究》获批2017年度省社科联研究重点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协议书。课题组负责人接此通知后,请下载附件《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研究课题立项协议书》(下称协议书),用计算机填写相关内容,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于9月15日前报送学校科研处核查盖章。逾期未签订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该课题立项。协议书与申报表如有内容出入的,以协议书为准。
    二、资助经费。重点课题资助额度为10000元/项,一般课题资助额度为5000元/项,立项不资助课题经费自筹。省财政资助经费到位以后,一次性拨付到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省级财政预算单位由省财政厅直接拨付,非省级财政预算单位由省社科联统一拨付(我校为非省级财政预算单位,须开具发票)。
    三、结题要求。根据课题预期成果形式,结题条件为:①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须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其中重点课题成果必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期刊级别参照浙江大学期刊标准);②成果形式为专著的,须正式公开出版;③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须被市级(不含县级市)以上党委政府、有关实际工作部门肯定并采纳吸收,或获得市级(不含县级市)或厅局级三等奖以上奖励;在媒体上发表产生较大的、良好的社会反响;④预期成果形式为两种以上的,以最能体现课题设计内容的成果为主。课题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研究课题成果”字样及该课题编号。未注明者,一律不作为课题研究成果,不予结题。
    课题负责人在课题完成后要及时申请结题,结题材料每月15日前(寒暑假除外)受理,由科研处审核后统一向省社科联社团处报送。结题所需表格可在学校科研处网站上下载。
    四、成果转化。各课题组、课题承担单位应采取积极措施,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对课题成果的宣传、应用、推广等转化工作。课题组在向有关部门报送课题成果(阶段性成果)的同时,也请报送省社科联。省社科联将根据成果的内容和质量,择优整理摘编《浙江社科要报》,呈报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参考。
    课题组应按申报设计内容,按时认真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及时报送课题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

    科研处联系人:干琦       联系电话:88362005(252005)

    省社科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希平、陈新(0571-8805 5086),李炎炎(0571-8805 5087);
    省社科联社团处E-mail:zjsslxhc@vip.163.com ;
    通信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省计算机所B404,B401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科研处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