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民研〔2015〕169号文件和课题协议书的有关规定,2015年度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将在3月31日前完成相关研究,课题的最终成果须经过结题鉴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课题组填写《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鉴定结题审批书》(含成果要报)(附件1),认真总结课题研究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主要成果。
2.各课题组提交以下材料:
⑴《鉴定结题审批书》(含成果要报)一式2份;
⑵课题最终研究成果(论文、研究报告等)3份(研究成果格式规范要求见附件2);
⑶论文发表或获奖等证明材料1份;
⑷上述材料电子版。
3.未注明“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标志以及在
4.因客观原因无法结题的课题,需提出延期申请,填写《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延期申请表》(附件3)一式三份,同时发送电子版。经省民政研究中心审核同意,
5.各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与最终研究成果,经省民政研究中心同意,可免于鉴定,《鉴定结题审批书》上的结题种类选择“D.免于鉴定”:
⑴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被厅局级以上党政机关完整采纳吸收的;
⑵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被厅局级以上党政机关作为规范性文件下发的;
⑶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获省、部领导批示的;
⑷已由学术期刊和出版社公开发表(或有录用通知)和出版的。
6.截止日期为
附件:1.鉴定结题审批书(含成果要报)
2. 研究成果格式要求
3. 延期申请表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