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做好2015年度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鉴定结题的通知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07浏览次数:13

 各部、处、室,各学院(部):

根据浙民研〔2015169号文件和课题协议书的有关规定,2015年度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将在331日前完成相关研究,课题的最终成果须经过结题鉴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课题组填写《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鉴定结题审批书》(含成果要报)(附件1),认真总结课题研究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主要成果。

2.各课题组提交以下材料:

⑴《鉴定结题审批书》(含成果要报)一式2份;

⑵课题最终研究成果(论文、研究报告等)3份(研究成果格式规范要求见附件2);

⑶论文发表或获奖等证明材料1份;

⑷上述材料电子版。

3.未注明“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标志以及在20151031之前公开发表、出版的,不得作为本课题的研究成果。

4.因客观原因无法结题的课题,需提出延期申请,填写《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延期申请表》(附件3)一式三份,同时发送电子版。经省民政研究中心审核同意,630前完成结题工作,未能在延期日之前完成的予以撤项处理。无特殊原因的,不得申请延期。

5.各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与最终研究成果,经省民政研究中心同意,可免于鉴定,《鉴定结题审批书》上的结题种类选择“D.免于鉴定”:

⑴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被厅局级以上党政机关完整采纳吸收的;

⑵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被厅局级以上党政机关作为规范性文件下发的;

⑶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获省、部领导批示的;

⑷已由学术期刊和出版社公开发表(或有录用通知)和出版的。

6.截止日期为2016328,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鉴定结题审批书(含成果要报)

2. 研究成果格式要求

3. 延期申请表

4. 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5. 2015年度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结题名单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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