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做好2015年市级教科规划课题结题验收及优秀成果评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2-29浏览次数:23

各部、处、室,各学院(部):

2015年市级教科规划课题结题验收及优秀成果评比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

(一)结题验收范围

12015年市级教科规划立项课题规定一年完成的课题;

22015年前市级教科规划立项课题中未完成的(规定两年完成或申请延长研究时间的)课题;

如有不能按时完成研究任务的个人,请写好“关于××课题延长一年研究的请示”报告,说明理由,附上阶段性成果总结一并上报。如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课题研究的,请写好“关于××课题(须注明立项年度及编号)中止研究的请示报告”。如没有请示报告,又没有研究成果,即作“中止处理”,按《绍兴市教育科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申请人三年内失去申报资格。

(二)结题验收程序及材料呈送要求

课题负责人须提交课题结题验收的“申请表”(一式2份)、“课题研究报告”(格式可参照校级课题的研究报告)、直接反映课题成果的纸质“附件材料”(含有主要参与人的研究成果,如论文、案例、随笔等,不超过50页)等1份(要求用A4纸、Word格式、正文为小4号宋体打印)。

(三)截止时间

各类课题负责人于315日前将结题所须的相关材料以部门为单位交至科研处。

二、优秀成果评比

(一)评比对象

通过结题验收的优秀结题课题(科研处于320日前通知有关课题负责人)。

(二)材料呈送要求

1.申请参加市优秀课题成果评比的课题须提交成果评比“申请表”、“课题研究报告”、直接反映课题成果的纸质“附件材料”等一式4份(要求成果内容用A4纸、Word格式、正文为小4号宋体打印)。每份“成果申报材料”依次按“申请表”、“课题研究报告”、“附件”(纸质材料)的顺序胶装成册。要求一律以“申请表”作为封页,不得另加封面。另交1份不写单位及作者名称的成果评比“申请表”(供盲评用)。

2.成果呈送截止时间为:2016327前。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附件:1.市级教科规划课题结题名单

2.2015绍兴市市课题结题及优秀成果评比申请表

3.部门结题汇总表


科研处

2016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