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局管体育社科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局管体育社科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重点项目研究时间为1至2年,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研究时间为1年。
二、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负责人至少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副处级行政职务;申报青年项目的负责人须为已获硕士以上学位、无正或副高级职称、年龄不满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的青年学者。
三、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的申报。局管体育社科项目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四、项目负责人信息及其所在单位信息必须相符。否则,申报不予受理。
五、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局管体育社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六、该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最多可申报3项。我校将根据项目申报情况以及承担者的科研信誉择优推荐。总局规定:“如申报单位现有延期结项的局管体育社科项目,每延期1项则从最多可申报项数中核减1项。”
七、按照“不结项、不立项”原则,有2014年度及之前应结未结项目的单位不能申报2016年项目。
八、运动技术、运动医学等非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各类学校体育课程设置、体育教学类研究不属于局管体育社科项目申报范围。
九、申报材料须如实填写。为加强项目申报管理,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国家体育总局将取消申报者个人3年申报资格和申报者所在单位2年申报资格。
十、申请编译项目者须自行解决著作权问题。项目所涉及的其它知识产权事宜,均由项目组自行解决。
十一、国家体育总局将对申报项目首先经过初审,然后通过专家双向匿名评审确定立项名单。
十二、项目评审不收取评审费和其它费用。
十三、申报材料要求:《申请书》一式2份;《活页》(须与《申请书》中的“项目设计论证”栏目内容一致)一式6份;《活页》单独填写,夹在《申请书》封底前;《申报汇总表》电子版。《申请书》与《活页》要求采用仿宋体打字填写,A4纸双面印制。
十四、 学校受理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2016年度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指南
2.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2015年版)
4.部门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