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申报】关于申报浙江省“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社科规划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5-22浏览次数:44

 

各学院、各处室: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的关键期。科学制定和实施好“十三五”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形成若干具有较强战略性、基础性和应用性的研究成果,夯实“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基础,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社科联决定联合开展“十三五”规划前期课题研究,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研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单位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二、招标对象

省内高等院校、党校、科研院所和其他各类智库。投标一般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三、研究内容

按照全面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的要求,研究课题应围绕我省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的总目标,坚持改革创新,着重分析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的趋势性、挑战性问题,并提出前瞻性、针对性和系统性较强的对策措施。申请单位可根据《浙江省“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的基本要求,提出研究方案。

四、具体要求

1、承担单位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开展研究,并对研究组成员的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负责。

2、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此条件的,须有两名同领域的具有较高学术地位的正高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

3、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该课题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负责人申请课题研究。

五、时间安排

1、申请单位根据自己的优势选择研究方向和题目,如实填写《浙江省“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2),投标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十一份。于2014年6月10日前送学校科研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2、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和浙江省社科联将组织评审组,对申请单位的课题研究方案进行评估,择优确定承担单位和研究课题,于2014年6月30日前下达通知。

六、进度要求

1、承担单位须于2014年7月10日前与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签订项目协议书。

2、承担单位须于2014年7月25日前完成课题研究大纲,提交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审查。

3、承担单位应于2014年10月1日前完成初步报告,提交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组织评议审查。

4、承担单位根据评议审查结果,对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于2014年10月31日前向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提交正式研究报告。

七、研究经费

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只确立一项中标课题。资助经费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将给予一般为每项10万元左右的经费资助。

八、课题立项

中标课题由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和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联合发布立项通知,课题等级为省社科规划重点课题。

附件:附件1:浙江省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指南.doc浙江省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申请书.doc浙江省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