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职能部门、二级教学教辅单位:
为强化基础和公益领域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经研究,决定启动2026年度绍兴市基础公益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主要支持数学、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医学等学科领域基础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以及医疗卫生、低空经济、生态环保、公共安全、碳达峰碳中和、农业科技等社会民生公益领域科技创新。对45周岁以下青年人才申报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二、组织方式
由申报单位聚焦支持方向,自主申报科技项目。
三、经费扶持
单个项目财政经费补助一般不超过10万元,立项后一次性拨付支持经费;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滨海新区立项的重点项目,市、区各承担50%支持经费;诸暨市、嵊州市、新昌县立项的重点项目按照属地政策保障。同时拟立项无经费补助项目若干项。
四、申报要求
1. 申报单位应为在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运行管理规范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企业或其他机构,不包括政府行政机关。
2. 申报单位应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具备项目所必备的科研投入、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研发、财务等制度规范,应在单位财务系统独立建账核算研发费用。
3.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如非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为科技副总、产业教授、双聘人才)的,需上传相对应的在库截图、三方合作协议、聘用协议(合同)等佐证材料。
4. 申报单位和负责人近两年内(申报截止之日前)无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5. 同一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不超过1项,同一科技人员担任在研项目负责人一般不超过2项。
6. 基础公益类项目实行限额推荐,限额数量另行通知。
五、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 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通过“绍兴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ypt.kjj.sx.gov.cn/)向属地科技部门或归口管理单位申请实名注册,在线填报项目申请表,上传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经费预算、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可行性报告等材料格式可通过申报系统下载。项目申报网上受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6年4月28日,逾期不再补报。
六、其他要求
1. 已获得各级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或内容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不同类别计划或专项。
2. 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涉及农业、生物医药、医疗卫生等领域或其他特殊要求的可放宽至3年。合同书约定的研究内容、主要指标等须与申请书保持一致。应用类基础公益项目,约束性指标为必填项。
科研处联系人:徐梦迪 联系电话:89114084(534084)
附件:1.部门汇总表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科研处
2026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