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职能部门、二级教学教辅单位:
为强化新质生产力培育,进一步推动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加快人工智能等数智技术创新,经研究,决定启动2026年度绍兴市产业关键技术攻关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重点支持我市“315”科技创新体系和“2832”制造业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及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历史经典产业与现代农业领域技术攻关;人工智能项目重点支持垂直模型、专业模型、具身智能、数据标注等领域建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与“名士之乡”英才计划C类领军人才创新创业项目(集中评审)试行“同评同认”。
二、项目分类
(一)科技攻关项目
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为建有市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的在绍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
2.申报单位为企业的,要求上年度研发投入大于800万元,或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达4%及以上;申报单位为共建研究院的,要求上年度研发投入大于800万元,或研发投入占扶持资金比例达70%及以上;申报单位为高校、其他科研院所的,要求上年度研发投入大于800万元。成立未满2年的企业、共建研究院不受此条件限制;
3.项目总投入不少于500万元。
(二)人工智能项目
人工智能领域的科技计划项目与“名士之乡”英才计划领军人才项目试行“同评同认”,人工智能领域人才申报“名士之乡”英才计划领军人才创新创业项目(集中评审)的,仅通过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人工智能专项申报(“名士之乡”英才计划不再开设人工智能领域领军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申报通道)。
1.创新类项目申报条件:(1)项目承担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2)项目总投入100万元以上;(3)项目负责人全职在所辖地区工作,拥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项目总投入达到500万以上的,项目负责人可放宽为本科学历),年龄不超过60周岁,外籍人才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
2.创业类项目申报条件:(1)项目依托企业成立3年内或尚未注册落户。已注册落户的,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200万元,项目负责人为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个人占股30%及以上(含穿透股权),本人投入企业的实缴资金100万元以上,且未在市外注册成立总部或研发性质的其他关联企业;获得两轮以上融资的企业,经评估后,可适当放宽本人占股比例;尚未注册落户的,应承诺落户后在注册资金、个人占股、实缴资金、关联企业等方面满足上述要求。(2)
项目负责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60周岁,外籍人才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3)项目负责人来绍时间不超过5年,有海内外创业经历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管理类、技术类中高级领导职务,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或在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创新类项目经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后,可认定为“名士之乡”英才计划C类领军人才创新项目,项目经费通过科技项目资金予以支持;项目负责人可认定为D类高层次人才并享受相应政策服务。创业类项目落地到岗后,认定为“名士之乡”英才计划相应类别领军人才创业项目,并按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项目经费、人才补助及服务等通过人才政策兑现落实。
人工智能领域人才申报“名士之乡”英才计划青年人才项目的,仍按照原渠道申报。
(三)前沿领域项目
重点支持我市前沿领域(量子计算、脑机接口、深空深海深地探测、未来网络)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申报单位不设限制条件,申报项目总投入不少于50万元。
(四)概念验证(中试)项目
聚焦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支持经市级及以上认定(培育)的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验证、引进、培育的初创企业,推动科技成果验证转化产业化。
申报项目为经市级及以上概念验证中心或中试平台验证通过的,具备产业化潜力的科创项目,项目总投入100万元以上,申报单位不设限制条件。
三、组织方式
支持“四题一评”、自主申报两类形式申报,可结合实际任选一类。
1.四题一评。按照“企业出题、政府助题、平台答题、车间验题、市场评价”的流程申报立项。具体参照2026年度绍兴市“三位一体”攻关专项项目申报通知。
2.自主申报。申报单位聚焦攻关支持方向,自主申报科技项目。
四、经费扶持
经评审立项的项目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单个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25%(高校、科研院所牵头实施的按50%以内给予补助)。其中科技攻关项目每项财政补助不超过150万元;人工智能项目、前沿领域项目每项财政补助不超过100万元;概念验证项目每项财政补助不超过20万元,中试项目每项财政补助不超过50万元。立项后拨付60%支持经费。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滨海新区的立项项目,市、区各承担50%支持经费;诸暨市、嵊州市、新昌县的立项项目按照属地政策保障。
五、申报要求
1. 申报单位应为在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运行管理规范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企业或其他机构,不包括政府行政机关(人工智能专项中“同评同认”的创业类项目对独立法人资格不作要求)。
2. 申报单位应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拥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科研、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
3.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是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如非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为科技副总、产业教授、双聘人才)的,需上传相对应的在库截图、三方合作协议、聘用协议(合同)等佐证材料;项目负责人如非平台成员的,需上传申报单位出具的赋予项目负责人牵头协调和使用平台研发资源的授权书。
4. 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均应在单位财务系统独立建账核算研发费用。牵头申报单位自筹出资不少于项目总投入的60%。
5. 申报单位和负责人近两年内(申报截止之日前)无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企业提交“信用浙江”(https://credit.zj.gov.cn/)的《专项信用报告》等相关证明。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6. 同一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不超过1项。同一企业、科研院所申报不超过1项。在研项目限额按照《绍兴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申报限制执行,对通过“四题一评”形式申报的,若合作单位未达在研限项要求的,可以适当放宽在研项目数量限制。
7. 项目实行限额推荐,限额数量另行通知。
六、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1. 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通过“绍兴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s://ypt.kjj.sx.gov.cn/)向属地科技部门或其他归口管理单位申请实名注册,在线填报项目申请表,上传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经费预算、承诺书等材料。可行性报告等材料格式可通过申报系统下载。以“四题一评”形式申报的项目需上传联合攻关合作协议,申报人工智能创新类的项目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学历证书、创业类的项目仅需上传绍兴“名士之乡”英才计划申报书(创业项目)。以“四题一评”形式申报的项目需在2026年4月28日前完成发榜。项目申报网上受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6年4月28日,逾期不再补报。
七、注意事项
1. 已获得各级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或内容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不同类别计划或专项。
2. 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涉及农业、生物医药、医疗卫生等领域或其他特殊要求的可放宽至3年。合同书约定的研究内容、主要指标等须与申请书保持一致。其中,申报科技攻关、人工智能、前沿领域项目的,约束性指标为必填项;申报概念验证(中试)项目的,预期性指标为必填项。
科研处联系人:徐梦迪 联系电话:89114084(534084)
附件:1.重点支持领域
2.部门汇总表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科研处
2026年4月15日
附件1
重点支持领域
体系 | 产业方向 |
“315”科技创新体系 | 人工智能(重点支持垂直模型、专业模型、具身智能、数据标注等建设)、生命健康、新能源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 云计算与大数据技术、智能计算与系统、微电子与光电子、智能控制与先进制造、量子科技、关键生物技术、脑科学与脑机融合、组学与精准医学、新药创制与高端医疗机械、精细化工与复合材料、功能材料、海洋与空天材料、新能源开发与利用、双碳与环保技术 |
“2832”制造业产业体系 | 现代纺织、绿色化工、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低空经济、高端装备、智能家居、新材料、新能源、智能视觉、具身智能、生物制造、氢能和核聚变、黄酒、珍珠 |
战略性新兴产业 |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航空航天产业、海洋装备产业(详见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 |
历史经典产业与现代农业 | 黄酒、珍珠、茶叶、丝绸、中医药、青瓷等历史经典产业技术创新,聚焦生物育种、高效生态养殖、现代农机装备与数字农业、农业生物制造、农业战略基础前沿研究等领域开展技术攻关。重点支持水稻、蔬菜、茶叶、珍珠、绍鸭、兰花、香榧等绍兴特有种子种苗的研发和先进农机装备、丝素蛋白、珍珠材料应用等技术研究。 |
附件2
2026年绍兴市产业关键技术攻关专项项目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 (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分类 | 评审领域 | 项目总经费(万元) | 申请财政经费(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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