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0-09-18浏览次数:126

各部、处、室,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发布的《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中期检查和清理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071号),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后期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中期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本年度中检范围为:2016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尚未完成结项验收且未参加2018年中检的(含延期中检)项目,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020820日至930,中后期管理系统开放受理一般项目网上中检,系统将在线发布提醒。各部门请根据本通知要求及时协助、督促项目责任人开展填报和审核工作。2021年中检范围为:2017年立项且在2021年中检工作开始前尚未完成结项验收的一般项目。此后每年以此类推。

二、中检内容

项目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对研究内容开展情况以及阶段性成果产出情况进行检查。

三、中检方式

中检工作采取线上集中受理的方式,通过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在线开展填报和审核工作。

四、中检原则

以精简项目过程检查为原则,实施周期在3年及以下的一般项目,由学校自主管理,不进行中检,不影响项目结项;实施周期在3年以上的(或延期至3年以上的)一般项目,在立项后第4年进行中检。中检结果不影响项目结项,但无故不参加中检者,不予结项。项目责任人应重视中检工作,按时保质完成研究计划。


联系人:干琦    联系电话:89114084



附件:需参加中期检查的2016年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名单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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