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处、室,各学院(部):
为推进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进一步畅通技术要素流转渠道,促进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利成果实现产业化应用,现面向省内高校和科研机构征集一批重点转化推广专利(或者专利组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省范围内的高校院所和科研机构,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计划项目所形成的专利成果,且尚未通过转让、许可、作价入股、开放许可等方式实现充分转化。
二、征集要求
1.专利权属清晰,无法律争议与纠纷;
2.具有较强技术先进性、成熟度和良好的转化潜力,或者能为相关行业、企业解决某方面急需问题;
3.符合浙江产业发展需要,重点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
4.核心专利发明人团队具有推动技术产业化实施意愿和能力。
三、征集内容
可供转移转化的专利(或者专利组合)项目名称、包含专利的信息、所属产业、产业化前景描述、技术优势和性能指标描述、实施状态、转化形式、联系方式等,具体详见附件。
四、征集专利的使用
(一)编制目录。省局统一编制发布重点转化推广专利(或
者专利组合)目录,通过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推送各高新区、产业园区及相关企业,供中小企业依需选择。
(二)展示推介。省内主要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对征集的专利(或者专利组合)提供展示发布、分析评估等综合服务,并根据需要组织专利技术对接会,促进专利技术转移转化。
(三)跟踪服务。对于有潜力价值的专利(或者专利组合),
将依托科创企业上市知识产权加速器、绿色知识产权推广中心、
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等服务载体,进一步提供孵化、培育、投融资等配套服务,助力真正落地转化。
(四)绩效评价。征集推广情况作为各市及各单位专利转化运用绩效评价以及后续遴选专利转化典型案例的参考依据。
五、征集流程及相关要求
(一)认真梳理填报。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在存量专利盘点工作基础上,做好内部宣传发动,结合前期自评情况认真梳理确定重点转化推广的专利(或者专利组合),本次限额 5-10 个重点转化推广的专利(或者专利组合)。请各学院按照优先推荐顺序填写汇总表。
(二)广泛宣传发动。请省级有关单位积极协调主管的其他高校和科研机构参与,根据转化需要填报征集表。请各市市场监管局广泛宣传,积极组织辖区内其他高校和科研机构、省外高校地方研究院、其他科技创新机构等有关单位参与。
(三)加强信息把关。请各学院做好信息把关,填报的内容应客观、真实、准确说明技术优势和性能指标等相关信息,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包含涉密信息。请各学院填报《重点转化推广专利汇总表》(附件 1)和《重点转化推广专利征集表》(附件 2),于 8 月 2 日17点前将汇总表、征集表 word 文件发至邮箱, 邮件统一命名为“单位名称+重点转化推广专利”。
联系人:徐梦迪;联系电话:13989561298。
附件:
1.重点转化推广专利汇总表
2.重点转化推广专利征集表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科研处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