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 2023 年长三角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典型案例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3-10-19浏览次数:12

各部、处、室,各学院(部):

根据省委网信办《关于开展 2023 年长三角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要求,向各地各 部门广泛征集长三角区域双化协同创新实践和有益探索,推 动经验交流和成果互鉴,助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现

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 2023  10  20 日上午10

二、征集方向

(一)数字基础设施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加强长三角 区域数据中心、基站等数字基础设施协调布局、共建共享,降低数字基础设施运行能耗,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加大节能节水技术研发应用,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

( 二)数字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实施节能绿色技术路线, 降低工艺过程能耗,提升电子信息产品智能化绿色化制造水 平,实现企业办公、生产、运输、服务等各环节的数字化绿色化运营,助力上下游企业提高减碳能力。

(三)数字技术赋能行业绿色化转型。推动数字技术与 能源、采矿、冶金、制造、农业、建筑、交通物流、城市运 行、环境治理等行业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绿色转型 的深度融合,推动传统行业全链条数字化低碳化改造,助推构建长三角零碳产业链和供应链。

(四)行业绿色化转型带动数字产业发展。推进数字化 基础技术与应用技术融合研究,打造长三角数字化绿色化发 展产业集群,培养数字化绿色化复合人才,推动包括市场、服务和标准等在内的双化协同产业生态体系建设。

三、征集流程

( 一)案例申报:各地各部门(单位)开展案例申报,市委网信办汇总后上报省委网信办;

( 二)案例初筛:省级部门(单位)对申报的案例进行 初步筛选和核实,选出符合条件、有代表性的案例进入专家评选环节;

(三)专家评选:省级部门(单位)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共同对案例进行评选;

(四)案例公示: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五)案例发布:通过有关媒体平台宣传推广典型案例。

四、征集对象及申报条件

( 一)申报主体为属地有关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产 业园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等。相关主体需在

长三角区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注册登记、具有独

立主体资格,在信誉、安全、质量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 二)案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无知识产权纠纷,可公开发布,并已落地取得实效。

(三)案例应具有较强的代表性、示范性、创新性和可 复制推广性,能充分体现双化协同领域的技术特点和适用场景,对相关行业、园区或单位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四) 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限额2项。

六、申报要求

( 一)请各区、县(市)委网信办,市级有关部门(单

位)积极组织申报。

( 二)各申报主体按照《2023 年长三角双化协同典型案

例申报书》模板要求(见附件)填写申报材料,案例正文内容须在 3000 字以内, 内容真实可靠、准确完整、层级分明。 组织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和申报主体严格把关,保证申报案例的质量和真实性,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每个案例材料(案例申报书 PDF 盖章版及 WORD 版)单独保存为一个压缩包文件,案例按照 “案例名称-单位名称”方式命名,组织推荐案例按照 “案例名称- 申报主题名称-推荐单位名称”方式命名,于 10 20日上午1000 前,将案例材料压缩包发送至我办联系人邮箱(附后)。

七、其他事项

( 一)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2023 年长三角双化协同典型案例申报书

 

联系人:徐梦迪        联系电话:89114084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科研处

2023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