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3-10-07浏览次数:12

各部、处、室,各学院(部):

为做好2023年校级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类别:

1.一般项目。面向中级及以下职称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紧密联系所在学科的选题研究,注重为学科建设服务。

2.党建和思政专项项目。重点面向党务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围绕新思想新形势新要求,以成果的实践运用为导向,针对当前学校党建和思政工作面临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着力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开展应用性研究,不断提升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可根据提供的课题选题范围(见附件1)选题,题目自拟。

本年度不再单独申报重点项目,学校视情况另设。

二、相关申报条件原则和要求

1.提高结题率原则。现主持有2021-2022年校级科研项目而尚未结题的老师,此次不得再申报。2020年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要求在2023年年底前结题,逾期做撤题处理。今后每年做一次清理,对逾期未能结题的校级科研项目做相应撤题处理。

2.扶持新人原则。校级科研项目主要起扶持、培育作用,因此,已主持省部级及以上在研项目不得申报校级一般项目;近三年已主持2项厅市级项目、或已同题主持厅市级及以上项目、或已主持过2项校级项目、或有在研校级科研项目等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校级一般项目。

3.专项扶持原则。设立党建和思政专项项目,鼓励、扶持辅导员、学工线干部、党建和思政工作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应用性研究。党建思政专项项目仅限我校在岗专兼职辅导员(包括校学团工作职能部门人员、各学院学生工作副书记、学工办主任、分团委书记、一线专职辅导员)、党建和思政工作者申报。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填写《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科研项目申报、评审表》,课题组成员(包括负责人)不得超过5人。

2.申报者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上部门公章;

3.申报人将《课题申报表》、《活页》(均A4双面打印,一式1份,分开装订)和电子稿交至各教科办或处室科研秘书处,文字稿和电子稿必须一致。部门汇总后统一将材料交至科研处;

4.科研处资格审查后组织校外专家进行评审,校内专家讨论确定,校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

5.立项科研项目公布。

四、申报截止时间:

2023111,一般项目研究时间为1-2年,不得延期,逾期一律做撤项处理。

 

联系人:干琦         联系电话:89114084

 

 

附件:1.2023年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选题指南

          2.学科分类表

          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科研项目申报、评审表

          4.部门汇总表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科研处

2023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