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处、室,各学院(部):
根据浙社科联发[2017]21号《关于做好2017年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由浙江省社科联负责向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推荐本次省内高校“理论”界别的此类专家人才,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和办法
浙江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对此次推荐选拔实行总量控制、差额推荐、差额评选的方式进行。我校社科界可向浙江省社科联推荐1名专家(“理论”界别),各有关学院如有推荐人选限报1名,学校将按照有关程序择优推荐上报。
二、推荐条件要求
具有中国国籍,在我省从事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人才,可作为人选推荐。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条件要求:
1.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3.学术水平高,业务成就显著,有本领域公认的代表性作品及其他有影响的重要成果,为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作出突出贡献,知名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
4.年龄不超过5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1月1日,即196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正高级职称。对个别特别优秀的专业人才或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可破格推荐。
6.在同等条件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咨询委员会委员和首席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等国家其他重要人才工程以及获得过本领域公认的国内外重大奖项的,在推荐中可优先考虑。
三、推荐材料
推荐材料包括推荐报告(推荐程序、人选情况、单位推荐意见,以及推荐单位联系人及电话)、人选推荐表及附件材料。纸质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每位人选的推荐表和附件材料合并装订。推荐报告、人选推荐表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电子版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附件材料包括:1.附件材料目录;2.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的证书或证明复印件;3.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的证明复印件;4.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提供证书复印件;5.推荐表中列举的代表性著作或作品封面、目录复印件,1-3篇重要论文(文章)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6.个人简介材料。
请于6月1日前将推荐表一式6份,附件材料一式4份,送至科研处,逾期恕不受理。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推荐标准,规范推荐程序,对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要严格把关,确保人选质量,将本单位德才素质好、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力和较强竞争力的优秀人才推荐出来。
联系人:干琦 联系电话:88362005(252005)
附件: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人选推荐表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科研处、人事处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