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关于开展

2019年校级一流学科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9-10-30浏览次数:305

各部、处、室,各学院(部):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科建设水平和整体实力,不断提升学科核心竞争力,根据《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科管理办法》,学校启动2019年新一轮校级一流学科遴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瞄准学术前沿,聚焦国内一流,统筹学校内部资源,加快构建与省、市现代产业结构相适应的学科体系,重点支持一批在国内同类院校中有较大影响的优势学科,择优扶持一批对接省市重大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特色学科,在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等方面发挥重大作用,努力跻身省级一流学科。

二、申报基本要求

(一)符合学科发展规划的要求,有利于学科布局的优化和特色的形成,有利于专业硕士学位点的建设。

(二)具有结构合理、治学严谨、团结协作的学术梯队,拥有学术水平较高、富有创新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的学科带头人和学科方向带头人(博士/副教授及以上)。

(三)具备优良的科研和教学基础,承担一定数量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具有多渠道争取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的能力。

(四)顺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能成为省一流学科的新培育对象或我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的增长点,或是学校需要重点扶植的学科。

(五)已列入省、市一流(重点)学科的,不在本次申报之列。

(六)外语学科可按二级学科申报,其它学科均按一级学科申报。

三、  建设条件与数量校一流学科建设分A类与B类支持。以上一轮校级重点学科建设为基础,对具有较强实力和影响力,建设基础扎实,位于校内前列,经过一个周期(五年)建设可处于市内领先地位,有望进入国内同类院校前列的一级或二级学科,遴选纳入A类支持。A类支持学科数量4个左右。对我校亟需建设的、特色明显的,已形成3个以上较为稳定、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工作基础的特色研究方向的一级或二级学科,经过一个周期建设可接近市内前列的,遴选纳入B类支持。B类支持学科数量5个左右。

四、考核与支持措施学校将设立专项资金给予引导支持,鼓励学院通过多种方式,对校一流学科建设给予资金支持。校级一流学科A类每年资助经费20万元,一流学科B类每年资助经费10万元。校级一流学科在建设期内实行年度报告、中期评估和期满验收制度。年度报告由各学科组织实施并提交学科建设处,校级一流学科评估与验收参照省级一流学科主要建设指标和评价指标进行考核。

五、时间安排

(一)10月28日—11月13日:各单位按要求填写《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校级一流学科申报表》;纸质稿一式7份,用A3纸骑马装订,电子稿发送至644947736@qq.com

(二)11月中下旬:召开申报学科遴选推荐评审会,确定立项学科推荐名单,并报学校审定。

六、申报要求

(一)请各学院、各学科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遴选申报工作。数据统计时间为2015年1月1日—2019年10月30日。申报学科学术队伍中的成员应是我校在编在岗人员。

(二)省、市级一流(重点)学科的方向负责人不再列入校级一流学科负责人,各类校级一流学科之间的所有团队成员不得重复。

(三)在上一轮校级重点学科和重点扶持学科验收评审中,获优秀等级的相应学科,可直接认定为校一流学科A类和一流学科B类支持学科。

(四)请各单位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确保申报材料的客观真实性,认真完成有关材料的填报工作。

  

联系人:任彩,电话:0575-89114086。

  

附件:《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校级一流学科申报表》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科建设处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