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处、室,各学院(部):
2018年绍兴市级教科规划课题结题验收及优秀成果评审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1.2018年市级教科规划立项并在一年内完成的课题;
2.2018年前市级教科规划立项课题中未完成的(规定两年完成或申请延长研究时间的)或申请延期的课题;
如有不能按时完成研究任务的,请写好“关于××课题延长一年研究的请示”报告,说明理由,附上阶段性成果总结一并上报。如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开展课题研究的,请填写“绍兴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止研究申请表”。如不能结题又没有上述请示报告,即作“中止处理”,按《绍兴市教育科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申请人三年内失去市级规划课题申报资格。如课题结题过程中出现的课题名称(仅限小幅调整)、项目负责人所属单位、主要参与者等信息更改,也须严格执行如上请示报告,否则不予更改。请示报告格式详见附件。
(二)结题验收材料报送要求
申请结题验收提交材料:(1)课题结题验收的“申请表”(附件1)(要求用A4纸、Word格式、正文为小4号宋体打印)、“课题研究报告”、直接反映课题成果的纸质“附件材料”(含有主要参与人的研究成果,如论文、案例等,不超过50页)等一式2份(要求用A4纸、Word格式、正文为小4号宋体打印);(2)结题汇总表(电子版)。
(三)结题材料报送时间
课题负责人请于2018年3月15日前将结题所需的相关材料报送至科研处。
二、优秀成果评比
(一)评比对象
通过结题验收的优秀结题课题(科研处于3月20日前通知有关课题负责人)。
(二)材料呈送要求
1.申请参加市优秀课题成果评比的课题须提交成果评比“申请表”、“课题研究报告”、直接反映课题成果的纸质“附件材料”等一式4份(要求成果内容用A4纸、Word格式、正文为小4号宋体打印,其中3份不得出现单位名称与课题负责人等相关信息。)。每份“成果申报材料”依次按“申请表”、“课题研究报告”、“附件”(纸质材料)的顺序胶装成册。要求一律以“申请表”作为封页,不得另加封面。
2.成果呈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7日前。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科研处联系人:干琦联系电话:89114084(534084)
附件:1.市级教科规划课题结题名单
2.2018绍兴市市课题结题及优秀成果评比申请表
3.绍兴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延期结题/中止研究/信息更改)申请表
4.部门结题汇总表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科研处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