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学术工作量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8-11-30浏览次数:323

各部、处、室,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重点学术工作量量化办法(修订稿)》(浙越外发〔2017129号)文件执行,为做好相关统计工作,现将2018年教职工重点学术工作量考核与统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重点学术工作量统计起止时间:2017121日—20181230。因特殊原因(如成果原件未能及时寄达等)未能及时统计的在下一年度给予补算。

二、科研类重点工作量通过学校科研管理平台(http://192.168.100.91/business/login.jsp)填报科研重点工作量成果,如遇账号登录等问题,可联系相应部门的科研管理员。教学与教学建设类重点工作量按要求统计后报送教务处。

三、考核与统计工作以各部门为单位进行初期审核,科研处、教务处进行终审。

四、成果报送材料要求:

1.科研论文:核心及以上期刊论文应提交包括封面、封底、目录、版权页、正文在内的PDF扫描件,并将扫描电子稿放置在一个文件夹内,以“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命名;收录类论文还须提交收录证明扫描件。

2.学术著作应提交原件和扫描件(包括封面、封底、目录、版权页),由学校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3.科研获奖成果应提交获奖证书扫描件。

4.专利授权须提交证书原件和扫描件一份。

5.被政府采纳的研究报告须提交采纳证明原件和扫描件一份。

6.同一个部门所有扫描电子稿按论文、著作、获奖、专利、研究报告等分类放在一个文件夹内打包,文件名为“XX部门2018年扫描材料”。

7.科研、教研类团队建设项目根据计分标准,由团队负责人根据参与建设成员的实际贡献提出团队成员个人计分方案。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教职工系统账号由各部门系统管理员统一管理,管理员若有调整,请及时上报科研处;

2.管理员须及时添加新教师账号;对已离职的教师账号请勿删除,只需将人员信息中“是否统计”栏改为“否”即可;

3.学术著作由管理员统一添加。

4.多人合作的项目需分配业绩分的,由负责人填写科研工作量分配表,亲笔签名,所在部门盖章统一上交科研处。

请各学院、各处室及时通知到所在部门的教职工,做好本次考核与统计工作。科研成果1215日前完成网上登记和初审,同时将有关材料交至科研处。教学业绩成果纸质稿和电子稿交教务处审核。逾期不登记或材料不全者,视作放弃,不再补发。

  

科研处联系人:干琦(科研)联系电话:89114084

教务处联系人:洪如(教学质量工程)联系电话:89114081

戴涵琛(学科竞赛)联系电话:89114073

  

附件:1.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重点学术工作量量化办法浙越外发〔2017〕129号_关于印发《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重点学术工作量量化办法(修订稿)》的通知.doc

   2.科研工作量分配表科研工作量分配表.doc

3.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业绩分分配表2018年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业绩分分配表.doc

4.学科竞赛项目计分统计表2018年学科竞赛项目奖励统计表(空表).xls

   5.各部门管理员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科研处、教务处

20181122

  

  

  

  

  

  

  

  

  

  

  

  

  

  

  

  

  

  

附件5

各部门管理员名单

  

序号

部门

管理员

1

校办

张俊菊

2

教务处

王伟

3

科研处

马牧原

4

人事处

何春燕

5

学生处

金芳萍

6

外事处

陈文杰

7

宣传部

吕振兴

8

审计处

沈丽娜

9

总务处

徐晨潇

10

保卫处

李静

11

工会

陈晓

12

图书馆

郦晓颖

13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谢琴

14

财务处

王水瑾

15

英语学院

郑盛娜

16

东语学院

徐晨

17

西语学院

刘莎

18

商学院

倪参丹

19

网传学院

吴颖

20

国际学院

金小萍

21

中文学院

孙罡

22

酒店学院

孙晓丽

23

留学生学院

王佳平

24

成教学院

伍倩

25

思政部

陈家磊

26

大外部

王婧

27

体艺部

郝海涛

28

附属学校

韩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