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市级教科规划课题结题验收及优秀成果评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8-03-16浏览次数:336

各部、处、室,各学院(部):


2017年绍兴市级教科规划课题结题验收及优秀成果评审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1.2017年市级教科规划立项并在一年内完成的课题;

2.2017年前市级教科规划立项课题中未完成的(规定两年完成或申请延长研究时间的)或申请延期的课题;

如有不能按时完成研究任务的,请写好“关于××课题延长一年研究的请示”报告,说明理由,附上阶段性成果总结一并上报。如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课题研究的单位,请写好“关于××课题(须注明立项年度及编号)中止研究的请示报告”。如没有请示报告,又没有研究成果,即作“中止处理”,按《绍兴市教育科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申请人三年内失去申报资格。

(二)结题验收材料报送要求

申请结题验收提交材料:(1)课题结题验收的“申请表”(附件1)一式2份(要求用A4纸、Word格式、正文为小4号宋体打印);(2)结题汇总表(电子版)。

(三)结题材料报送时间

课题负责人请于2018年3月15日前将结题所需的相关材料报送至科研处。

二、优秀成果评比

(一)评比对象

通过结题验收的优秀结题课题(科研处于3月20日前通知有关课题负责人)。

(二)材料呈送要求

1.申请参加市优秀课题成果评比的课题须提交成果评比“申请表”、“课题研究报告”、直接反映课题成果的纸质“附件材料”等一式4份(要求成果内容用A4纸、Word格式、正文为小4号宋体打印)。每份“成果申报材料”依次按“申请表”、“课题研究报告”、“附件”(纸质材料)的顺序胶装成册。要求一律以“申请表”作为封页,不得另加封面。另交1份不写单位及作者名称的成果评比“申请表”(供盲评用)。

2.成果呈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7日前。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科研处联系人:干琦联系电话:89114084(534084)

  

  

附件:1.市级教科规划课题结题名单结题名单.xlsx

2.2017绍兴市市课题结题及优秀成果评比申请表附件1.评比申请表.doc

3.部门结题汇总表部门结题汇总表.doc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科研处

2018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