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处、室,各学院(部):
一、发放要求
二、发放程序
根据《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版)》(浙越外发〔2017〕170号)文件通知,学校集中受理项目激励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要求
1、经费预算中列有间接经费的纵向科研项目和横向科研项目;
2、项目间接经费中有激励经费预算,且申请发放激励费未超过预算额度;
3、激励经费的发放应与项目组成员在项目工作中的实际贡献相一致,并结合项目研究进度与完成质量进行安排。
二、发放程序
1、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执行进度填写《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科研激励费使用支出申请表》一式2份,部门签章后统一报送科研处,同时发送电子表格。
2、科研处依据相关规定对发放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科研激励费使用支出申请表》和《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科研项目激励费发放表》各一份交给财务处。
3、财务处按预算核定后集中发放至相关人员的工资卡内,发放的金额将汇同当月的工资薪金一并扣税。
4、本次受理截止时间:12月15日。
科研处联系人:干琦 联系电话:0575-89114084
附件: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科研激励费使用支出申请表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科研处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