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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题须提交的材料: 1.《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结项鉴定申请书》一式2份(见附件); 2.提供最终成果鉴定证明及成果原件、成果摘要报告(含电子版); 3.最终成果形式可以是标准文本、论文、专著、咨询报告、软件、数据库、专利等;除学术成果本身外,项目责任人及课题组成员结合项目研究进行的课程建设、教材编写、辞书、科普文、学术报告、咨询服务及其实际效果和社会影响等,一并纳入验收范围综合考虑; 4.结项时,须同时报送3~5千字的成果摘要报告,简述本课题学术价值、创新内容、社会影响等情况。 二、其他注意事项: 1.一般项目最终成果鉴定工作由依托单位组织,鉴定专家主要由外单位同行专家组成,成果鉴定合格者方可申请验收结项,并提交由鉴定专家签名的鉴定证明材料; 2.重大项目及重点项目最终成果鉴定工作由国家语委科研办组织; 3.最终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明“国家语委科研项目”字样,否则验收时不予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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